根据杭运旅〔2018〕15号杭州运河集团文化旅游有限公司物业资产租赁管理的实施细则中第十一条第2点,如单项合同年租赁底价超过30万元(含)或租赁合同总价超过100万元(含)的,需在集团门户网站、杭州产权交易所及副省级以上媒体发布招商(出租)招标公告(或信息)的要求,拟将2021年度街园区招商信息发布合作单位的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单位:杭州日报传媒有限公司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物业招商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3日到2020年11月19日止,共5个工作日。
4、公示联系部室和受理电话
联系部室:资产运营事业部
联系人:陈瑛
电话:0571-88140002
杭州运河集团文化旅游有限公司